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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2008年工作目标责任制的通知
广政发[2008]3号


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有效促进政府部门履行职责,强化责任,更好地服务于全市发展大局,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市政府各部门工作实绩,市政府决定,2008年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市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实施对象为市政府56个部门(名单见附件1)。

    二、实施内容

    市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内容及分值:

    (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20分)

    1、行政执法工作;(5分)

    2、行政服务工作;(5分)

    3、优化发展环境;(5分)

    4、维护社会稳定。(5分)

    (二)四个“一票否决”。(20分)

    1、党风廉政建设;(5分)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5分)

    3、计划生育;(5分)

    4、安全工作。(5分)

    (三)民主评议。(30分)

    1、市直部门民主评议;(25分)

    2、单位职工评议。(5分)

    (四)重点工作。(30分)

    (五)奖励加分项目。

    1、招商引资工作;

    2、立项争资工作。

    (六)减分项目。机关效能建设。

    三、考核办法

    (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考核:1、行政执法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进行考核,报市政府审核后确定;2、行政服务工作,由市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进行考核,报市政府审核后确定;3、优化发展环境,由市经济发展环境整治办公室进行考核,报市政府审核后确定;4、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由市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考核,报市政府审核后确定。

    (二)四个“一票否决”考核:1、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根据市纪委、监察局考核情况确定;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根据市综治办公室考核情况确定;3、计划生育考核,根据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情况确定;4、安全工作考核,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考核情况确定。

    (三)民主评议:1、市直部门民主评议,评议对象为76个市直部门(名单见附件2),根据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市直部门民主评议结果确定;2、单位职工评议,根据单位内部干部职工评议结果确定。

    (四)重点工作考核:市政府年底组织考核组,按照市政府与政府部门签订的工作目标责任书的有关内容进行考核确定,年中根据全市工作部署追加和调整的,按追加和调整后的目标考核。

    (五)奖励加分:1、招商引资工作,根据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的情况,引进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包括房地产项目)加1分,引进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不包括房地产项目)加2分,以加3分为上限。2、立项争资工作,根据市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的情况,完成任务的不加分;超任务的,按每超任务20%加0.5分的标准累计加分,以加1.5分为上限。

    (六)减分项目:根据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的情况,按每被全市通报批评一次减0.2分的标准给予相应减分,以减1.5分为上限。

    四、奖惩措施

    (一)对市直部门民主评议结果,在2009年初的政府全会上予以通报。对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优胜单位,由市政府奖励1万元。

    (二)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取消参评先进单位的资格。

    (三)对市政府部门责任目标考核和市直部门民主评议排名后三位的单位,取消参评先进单位的资格,同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免谈话,取消参评先进个人的资格,其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五、组织领导

    成立政府部门责任目标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左和平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考评结果报市政府审定。

    附件:1、市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实施对象(56个)

    2、市直部门民主评议实施对象(76个)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市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实施对象(56个)

民政局 劳动保障局 人事局 审计局 国土资源局 行管局 人口计生局 外事侨务旅游

局 统计局 物价局 外贸招商局

科技局 环保局 食品药品监管局 发展改革局 教育局 卫生局 安全监管局 行政服务

中心 监察局 公安局

司法局 文体局 广播电视局 经贸局 轻纺行办 交通局供电公司 工业行办 质监局

粮食局 财政局 招投标办

地税局 国税局 物资总公司 盐务管理局 商业行办工商局 烟草专卖局 供销联社 人

行 信用联社 农办、农业局

农机局 林业局 水利局 水产办 畜牧局 气象局经管局 建设局 市政公用事业服务总

公司 城管局 建材行办

   附件2:

市直部门民主评议实施对象(76个)

民政局 劳动保障局 医保局 人事局 市编办 审计局 国土资源局 行管局 人口计生局 外事侨务旅游局 统计局 国调队 物价局

外贸招商局 科技局 环保局 食品药品监管局 发展改革局 教育局 卫生局 安全监管局 行政服务中心 监察局 京办 汉办

温办 公安局 司法局 档案局 文体局  广播电视局 楚天网络公司 经贸局 轻纺行办 交通局 电信分公司 邮政局 移动分公司

联通分公司 供电公司 工业行办 质监局 粮食局 财政局 招投标办 地税局 国税局 物资总公司 盐务管理局 商业行办 工商局

烟草专卖局 供销联社 石油公司 人行 银监办 建行  工行 农行 中行 信用联社 农发行 农办 农业局  农机局 林业局 水利局

水产办 畜牧局 气象局 经管局 建设局 市政公用事业服务总公司 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城管局 建材行办


主题词: 经济管理 责任制 目标 通知

抄 送:市委办公室,市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广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2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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